河北做出“文化精品”能拿500万元大奖
作者:商雅静 黄奎 何菲 时间:2012年02月22日 来源: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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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青年报讯(记者商雅静 通讯员黄奎 何菲)昨日,河北省出台《文化产业振兴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设立文化产业精品项目奖,用于奖励上年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的文化产业精品项目的所属单位,最高奖金为500万元。同时,还设立设区市文化产业振兴奖,用于奖励上年度文化产业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的设区市政府,最高奖金为2000万元。
文化产业精品项目奖评价指标有:新闻出版、广电、动漫、文化用品等项目的经营收入、利润、纳税额、就业人数等。设区市文化产业振兴奖评价指标有:文化产业增加值及其增长率、文化产业上缴税收及其增长率、财政文化投入总量及其增长率等。
办法规定,省直文化企业(事业)法人申请文化产业精品项目奖,向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申报;设区市、县(市、区)申请相关奖项,由设区市财政局、宣传部组织申报并初审,联合报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
设区市文化产业振兴奖励资金应主要用于改善文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条件、奖励或补助文化产业项目发展等方面。文化产业精品项目奖所属单位要将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文化产业项目发展。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工作经费和个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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