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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近期监测发现,在本市媒体上发布的含有向公众赠送图书内容的广告日益增多,其中《高血压不吃药》、《乙肝转阴不吃药》等图书名称违背了普通医学常识,易对公众造成误导。对此,市工商局发布3点广告审查提示。
一是发布含有赠送养生保健类图书内容的广告,广告中应当标明广告主(即赠送单位,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社会团体)的名称。二是不具备养生保健类出版资质的单位所出版的养生保健类图书,以及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认定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养生保健类图书,禁止发布广告。三是广告中不得以向特定患者或人群赠送养生保健类图书的名义,向公众明示或暗示广告主欲推销的商品或服务本不具有的疾病治疗功能或保健功效。
据了解,新闻出版总署于2010年10月下发《关于加强养生保健类出版物管理的通知》,对出版养生保健类出版物实行资质准入制度,并于日前要求销毁《别让不懂营养学的医生害了你》、《特效穴位使用手册》、《不生病的智慧》、《从头到脚说健康》、《黄帝内经使用手册》等24种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养生保健类图书,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包括科学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在内的53家具备养生保健类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名单。
作者:韦一心
来源: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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