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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07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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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完全赞成袁贵仁同志、屈万祥同志刚才所作的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情况通报和安排部署,坚决贯彻延东同志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工作。
2010年,按照延东同志和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新闻出版总署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针对在规范教材教辅出版发行资质和市场秩序时遇到的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新闻出版总署通过起草《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和修订《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为依法解决教材教辅方面的问题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第二,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就限制豪华版教材出版、逐步规范教材定价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与国务院纠风办、教育部就修订《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进行了协商,在纠正教材出版发行环节违规收费、加强教材出版发行资质管理、规范教辅出版物市场秩序、坚决制止向学校推销教辅材料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和办法,正逐步付诸实施。
第三,查处了河南省《英语周报》、《学生双语报》严重违规行为。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10年9月,新闻出版总署向各省(区、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教辅类报刊管理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严格管理的措施,以规范教辅类报刊市场秩序。
第四,就打击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开展了专项行动,全年共收缴、销毁各类非法出版和盗版教材教辅312.2万件,并破获了一批重点案件。如河南新乡“9·03”盗版教辅案、山东梁山“9·19”盗版教辅案等,主要案犯已被分别判处3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目前,正在查办中的案件还有辽宁沈阳“2·26”销售盗版教材教辅及工具书案、吉林辽源“11·21”非法出版教辅案等,其中辽宁沈阳“2·26”案涉案盗版教材教辅超过1000万册,涉及20余个省市。
2011年,新闻出版总署将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修订并出台《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依据已经修改的《出版管理条例》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等进行修订,在中小学生教材教辅出版发行资质认定、从业要求、选题备案、总量控制、质量监管、市场监管等方面细化管理措施,增强执行中的可操作性。
二是落实中小学教辅选题报备制度。严格要求新出版的教辅必须在新闻出版总署或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选题备案。对教辅出版业务比重较大的出版单位,新闻出版总署将派驻或委托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派驻工作组负责督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对问题严重的出版社予以注销。
三是开展教辅编印质量专项检查。在两个学期开学初,组织开展全国性教材教辅出版编印质量大检查。对合格率达不到标准的,严令全部回收;对印制质量被认定为不合格的,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予以处罚,取消承印企业的印制资质。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教材教辅专项行动。将打击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列为“扫黄打非”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从今年2月开始,继续在全国开展打击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教材教辅专项行动。到目前为止,各级各有关执法部门已出动77.1万人次,检查印制企业2.84万家次,清查出版物市场和店档、摊点23.65万个次,取缔无证经营市场和店档摊点3941个,收缴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教材教辅184.2万册。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大了举报工作、查案工作和宣传工作的力度。
五是加强新闻出版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采取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时记录并公开有关行政处罚结果,推动全行业增强诚信意识,营造依法经营、有序竞争、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这次会议后,我署一定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延东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这次会议的各项部署,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力争在规范教材教辅的出版发行资质、提高教材教辅质量、打击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教材教辅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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