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九世纪中叶的中国诗歌(827- 860)》:沉迷于细节的《晚唐》
作者:闻幼(学者) 时间:2011年04月30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阅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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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唐:九世纪中叶的中国诗歌(827- 860)》,(美)宇文所安著,贾晋华、钱彦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1月版,42.00元。
将唐诗分为初、盛、中、晚,是宋明以来诗论家们的集体贡献。对于希望亲近唐诗的人来说,这套称为“四唐”说的理论提供了一个便捷有效的途径。它不但便于读者在宏观上掌握近300年的唐诗发展,而且还能将李白、杜甫等伟大诗人迅速加以历史定位,比如盛唐诗代表唐诗的高峰,而李白、杜甫又是其中的佼佼者等等。久而久之,“四唐”说已成常识。而美国汉学家宇文所安近二十年来的系列著作,更以严谨的现代学术的论述方式对“四唐”说加以前所未有的细化和论证,对“四唐”说在当代的影响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宇文所安2006年出版的《晚唐:九世纪中叶的中国诗歌(827-860)》(中译本为贾晋华、钱彦所译,三联书店2011年1月)一书,是他继《初唐诗》、《盛唐诗》、《中国“中世纪”的终结:中唐文学文化论集》三书之后的又一部重要的唐诗学著作,似乎也是他个人“四唐”说的终结篇。早在1988年,宇文所安就曾强调指出,西方学者在讨论中国古典诗歌时,“必须要呈现一些与我们的中国同行们不同的观点”(《神女之探寻序》),包括《晚唐》在内“四唐”系列著作无疑都达到了他自己的要求。从《初唐诗》开始,宇文所安的研究就建立在细密的年代学基础之上,强调回到诗人的生活场景和诗歌得以产生的历史语境,辅之以耶鲁新批评的文本细读功夫。他的著述因此既能对诗人的生命感有细致的体会,又能对诗篇有深入的分析,或多或少补充和纠正了过往宏大历史叙述所忽略的内容。这些精彩之处,一如既往地体现在这本《晚唐》之中。不仅如此,宇文所安在构建晚唐诗史的努力中,较从前更重视回到历史语境中去动态描述,引入诸如手抄本的理论,强调诗歌文本在流传中的多种形式。这些思路在第五章《李贺的遗产》中得以集中地展示,令人信服地指出李贺《雁门太守行》、《苏小小墓》等诗对杜牧、李商隐、张祜、庄南杰等人的巨大影响,无疑给读者很大的启发。
然而,在巨大成绩的背后,《晚唐》一书也出现了不少令人不能餍足的情况。首先该书对晚唐的定义就颇为奇特。《晚唐》讨论的历史是从827年到860年,那么,一个直接的问题便是从861年到唐朝灭亡的907年之间的唐代诗史难道不属于“晚唐”吗?如果不属于“晚唐”,那么归属于什么唐呢?若“晚唐”真的只定义在827年到860年之间,那么就需要在“四唐”说之外另建一套新的论述。然而,又当如何建呢?诸如此类的问题,作者至少要在书中有所交代,才不至于令人产生疑惑。其实,以作者对唐诗和学术史的熟悉,他的历史分期和相关论述自然有其依据。但现在这样的处理方式毕竟与现有的普通知识体系相悖,若无清晰的说明,则显得非常突兀。不过,这或许也是作者试图留给自己的念想,他是否想在本书出版之后,另行撰写著作讨论唐王朝最后岁月的诗歌呢?
《晚唐》一书在宏观视野和全局把握上似乎远逊于早前的《初唐诗》和《盛唐诗》,这应该是作者过分沉迷于细节所导致的。作者首先花费相当笔墨对白居易、李绅等中唐诗人的老年生活加以描述,以示对进入晚唐的年老中唐诗人与晚唐成名的诗人加以区隔。作者想从诗歌的文类入手,把握晚唐诗的主要艺术形式,所以花费全书五分之一的篇幅专门分析了五言律诗、七言律诗和重要的七言诗人;他同时又对晚唐诗的主题有浓厚的兴趣,所以讨论七律中的怀古主题,又花费全书三分之一的篇幅对李商隐的诗歌加以分类,依次讨论其朦胧诗、咏史诗、咏物诗和应景诗。切入历史和诗歌文本的多重角度,使得全书的内容和体例有些凌乱。比如李商隐、贾岛、张祜等名字反复叠见于书中的不同章节,读者阅读起来不免有些糊涂,徒生杂乱之感。我觉得,作者原本意图全景式地观照整个晚唐诗坛,但写作的目的被大量的历史轶事(作者认为有一个“轶事传统”)和诗歌文本所牵绊,下笔不能自休,以至于陷入细节之中而不能脱身。与《初唐诗》、《盛唐诗》相比,《晚唐》一书讨论的仅仅是从827年到860年之间34年的诗史,而《初唐诗》讨论的是从618年唐朝建立到713年玄宗即位之间近100年的诗史,《盛唐诗》讨论的是从玄宗朝初期到805年德宗朝结束之间近90年的诗史,但《晚唐》的著述规模却几乎是前面二种著作的相加,可见其论述未免过分沉溺于细节而不能自拔。
《晚唐》对古籍的释读似乎也有一些问题。略举数例。如第103页分析王维的《观猎》诗,诗中有云:“草枯鹰眼疾”,宇文所安在英文原著中将此句译为:The plants are sere,the hawk‘s eye keen,解释说“树叶干枯,从树上落下,这一事实使鹰可以看得更清楚”(the leaves are dried and have fallen from the plants gives the hawk a better view)。此处“草枯”之“草”是应指地上之草,并非树叶,意谓地上原本茂盛的草如今已干枯,使得原本埋伏躲藏于草丛中的小动物如今无处可藏,容易被鹰在天上发现。在1980年出版的《盛唐诗》中,宇文所安并未论及王维的《观猎》一诗。至1996年出版《中国文学选本》(An anthology of Chinese Literature:Beginnings to 1911),宇文所安翻译并收录了《观猎》;而《晚唐》对“草枯鹰眼疾”的英译就完全沿用自《中国文学选本》。《晚唐》引用王维此诗所据版本为陈铁民先生的《王维集校注》(1997),不过陈先生对“草枯”二字并无注释,这或许是《晚唐》继续错误的原因。
另如第107页分析贾岛《哭柏岩和尚》诗中的颔联“写留行道影,焚却坐禅身”,说“欧阳修引用了这一联:写留行道影,焚却坐禅身。然后他评论说,有些读者以为烧死的是一个活和尚。欧阳修把这个例子作为笑话来引用;但笔锋略一转,他从诗歌的意思不清楚转到读者不能理解诗歌的愚昧。”按欧阳修在《六一诗话》中说:“诗人贪求好句,而理有不通,亦语病也。……如贾岛《哭僧》云:‘写留行道影,焚却坐禅身。’时谓烧杀活和尚,此尤可笑也。”(据《历代诗话》本)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贾岛赋诗为求好而导致“理有不通”,“此尤可笑也”是欧阳修认为对贾岛诗之误读令人发噱,其意涵或许包括《晚唐》所说“作为笑话来引用”(Cites the case as a joke)和嘲笑读者的愚昧(the foolish failure of readers),不过如此解读,终觉发挥太过,与原文的语气不符。另外有些翻译的问题,如第39页说殷尧藩“在925至950年间颇为著名”,英文是“fairly well known in the second quarter of the ninth century”,九世纪的第二个四分之一自然应指“825至850年间”。至于第35页说项斯的生卒年为902-847,这当然只是简单的误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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