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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与秦制


周制与秦制

作  者:冯天瑜 著

出 版 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2024年03月

定  价:128.00

I S B N :9787100230407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文化  >  文化理论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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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冯天瑜先生关于制度文化史的深思与总结

体大思精,广征博瞻,探究中国古代制度文化的生成与演变

为什么我们今天说“秦制两千年”?

根源于周制的儒学何以成为两千年秦制社会的正统思想?

 

(1)为什么关注制度?

制度是人类在一定的文化生态环境中自创的相对稳定、用以实行的规则、法令、礼俗和认知结构,通过传统性、强制性(渐趋自觉)势能,规范社会运作与走向,导致“路径依赖”。制度的长短优劣及其改善之道,应当受到历史的、批判性的特别关注。

 

(2)周制、秦制的特殊性

中国社会制度史历程繁复错综,原始氏族社会约定俗成的习惯法且不深议,自跨入文明门槛,确立权位世袭的王朝政制以后,三千多年的社会制度,略分周制与秦制两大系统。

宗法封建制行“王道”,成形于西周,变态于东周,传世三千年;君主集权制酝酿于春秋战国的列国之间,定格于秦代,行“霸道”,辅以“王道”,传世两千余年。

故中国制度史似可作这样的纵向分类:“中国传统社会”前期行周制,天子与贵族分权,又在一定程度上受国人制衡,是一种间接的、相对柔性的君治制度。“中国传统社会”后期行秦制(汉以降兼采周制),天理、贵戚、官僚、乡治虽约束王权,但臣民终究归附于皇帝威权之下。秦汉及以后列朝实现“王权支配社会”(中有跌宕起伏),至明清方全方位达到直接的、刚性的皇权专制。

秦汉以降,由皇帝直辖的科层制官僚系统取代分权贵族政治,日趋刚性化的皇权掌控社会,但柔性君权的周制并未消弭,或隐或显地在朝廷乃至社会基层(村社)延绵推衍。两汉以至明清,秦制呈显性,周制呈隐性,而在观念领域则阳儒阴法,周秦二制彼此颉颃又相互为用,综合为一种“霸王道杂之”“儒表法里”的汉制,铸造了前近代中国的社会形态。

 

(3)中国制度演变的两次战略性变革

第一次大更革(周制演为秦制)发生于周秦之际,在生产力进步(牛耕、铁制农具使用)、生产关系演化(土地可以买卖的地主经济取代土地占有是政治特权的领主经济)推动下,世袭贵族式微,军功新贵、参政士子崛起;“天子与贵族分权”的宗法封建制,演为“帝王通过朝廷命官统辖庶众”“天子与士大夫共天下”的君主集权制。

秦汉以降两千多年,政治经济制度层面,秦制为显、周制为隐;观念文化层面情形似乎相反,“从周”的儒家为显,“从秦”的法家为隐。周秦两制彼此博弈,互动互渗,共构以地主经济、王权政制为内核的中古—近古社会形态。

中国社会形态第二次大更革发生在清民之际。19世纪中叶以降,随着工业文明降临,西学东渐,世界由分散走向整体,伴随西制的楔入,中国固有的经济—政治结构渐趋解体,发生社会形态的近代转型,周秦二制综汇而成的社会制度体系是此一转型的基点。

近代制度(无论冠以多少名目)并非单凭某些政治家、思想家“设计”出来,而是在历史演进、中外互动中渐次形成的,是在对周秦二制承继与解构过程中得以重建的。故而清理并反思周制、秦制,须置之于文化生态演化的背景下进行,这是今人探讨制度问题不可旁贷的一项“共业”。

 

(4)托古改制、回到三代

周秦之际,周制已然衰微,秦制勃兴,但周制的影响力并未消失,它作为秦制的比较物,每每成为两汉以降儒者修正现实制度弊端的参照系。更有甚者,还试图依古样复原周制,西汉末年的王莽便是典型。秦汉以降列朝皆出现过统治危机,不断有儒者吁求复兴周制。继王莽改制以后,又陆续有多起制度更革,其中著名者是“王安石变法”。

“两王”变制的共通之处在于:变革者皆托周制之古,作“仿周”设计,试图克服现实的社会危机,结果却适得其反,社会危机反而被激化。个中因由值得反思。

 

(5)传统制度文化的双重性

周制与秦制构成中国制度文化的传统主体,而传统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传统是一种巨大的阻力,是历史的惰性力”,周制的宗法属性、秦制的君主专权的独断性,皆给中国社会进步造成严重障碍;另一方面,传统又源源不竭地提供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资源,是人们赖以前行的地基,三千年的周制、两千年的秦制,经过改造、更新,滋养着今人今制,又约束着今人今制。制度前行,依凭对过往历程的再认知及继承间的改造,在扬弃中螺旋式上升,此即所谓“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TOP作者简介

冯天瑜,湖北红安人,武汉大学资深教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中国史学会会长、湖北省地方志副总纂、“荆楚文库”总编(之一)、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和台湾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中国文化史、明清思想史、地域文化史研究,创建了新时期中国文化史的研究范式和叙述框架,是半个世纪以来中国文化史学科的主要领军人物之一,其中国文化生态论、中国文化特质论、元典精神论、新民本论、历史文化语义学等学说影响深远。独著和合著有《明清文化史散论》《张之洞评传》《中华元典精神》《“千岁丸”上海行》《新语探源》《中国文化生成史》《“封建”考论》《中华文化史》《中国古文化的奥秘》《解构专制》《晚清经世实学》《辛亥武昌首义史》等,结集为《冯天瑜文存》20卷。

TOP目录

自 序

导 言

一、“制度”界说

二、制度的结构性功能:“制度决定论”并不可取

三、中国史学的制度考释传统

四、制度生成机制比较(甲):中与西

五、制度生成机制比较(乙):中与日

六、以“社会形态说”观照制度史

第一章 周制来路

一、古制分期

二、“天下为公”的“大同”

三、酋邦制与“尧舜禹”崇拜

四、夏制:“大人世及”的“小康”

五、商制:“王神与共”?君治建构

六、殷周因革(甲):“共主”进为“君主”

七、殷周因革(乙):“神治”到“德治”,“先鬼重巫”到“人文化成”

八、东周—两汉:《三礼》等阐释周制文本集成

第二章 宗法封建的分权周制

一、天子与贵族共天下

二、周制非“奴隶制”

三、宗法

四、封建

五、井田

六、礼乐

七、原始民主遗存(甲):启用出身微贱者

八、原始民主遗存(乙):师保辅贰制、国人议政

九、原始民主遗存(丙):乡治、乡校

十、原始民主遗存(丁):采风、诽谤

第三章 儒家周制论

一、“三代之治”:儒家制度论的文化原型

二、孔子的制度保守主义

三、孟子的有限君治论

四、实施度最高的荀子尊周崇秦论

五、古制供参酌而不可重复(甲):王莽改制—“复周”挽歌

六、古制供参酌而不可重复(乙):王安石变法—托周改制,以秦制新法富国强兵

[附] 墨、道、法诸家品评周制

第四章 周秦之际制度因革

一、周制奠定君治基石

二、周制式微

三、后世承袭周制,“周”名被多朝沿用

四、春秋更制:以郑执政卿子产为例

五、战国:士的崛起?客卿当政

六、列国变法

七、君主掌控社会:从周制柔性间接式到秦制刚性直接式

八、封建贵族政治转向君主直辖的平民—官僚政治

九、中国制度停滞性及其反证:殷周之变—周秦之变—清民之变

第五章 君主专权的大一统秦制

一、王权绝对化

二、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统一民族国家形成

三、皇帝制度:“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  

四、中央集权:三公九卿、中朝外朝

五、变“世卿世禄制” 为“军功爵制”“流官委任制”

六、御史制:监察臣民

七、郡县制:君主实辖地方

八、编户齐民制:朝廷直掌平民

九、地主经济取代领主经济

十、“利出一孔”:君国独控全部利益通道

十一、工商官控与民营之辩:《盐铁论》管窥

十二、皇权“临民”?农民战争频仍,造反而不变制

第六章 法家秦制论

一、法家:秦制构思者、力行者

二、《管子》:“富国强兵”“尊王攘夷”

三、《商君书》:倡耕战和强君国? 驭民五术

四、《韩非子》:君主独裁的法? 术? 势

五、强化“治民”,禁绝“民治”

六、君本位—官本位

七、四民社会? 重本抑末? 官商旋转门

八、制度成本趋高

九、天朝上国:对外交际“厚往薄来”

[附]“过秦”“颂秦”文献

第七章 百代皆行汉政法

一、“汉承秦制”“复古更化”

二、皇权—相权博弈

三、“马上”“马下”之辩:文治政府确立

四、从察举到科举:官僚考选与“英雄入彀”

五、秦制改良版—汉制的“专制性”程度估量

六、形上之道(天理、民心)约束皇权

七、政治实体(贵族、官僚)制衡皇权

八、民间自治对皇权的稀释,“民变”对皇权的威胁

九、制衡皇权诸因素的有限性

十、“霸王道杂之”“儒皮法骨”的汉制沿袭百代:对一个名言的修订

第八章 周制文化与秦制文化

一、周制文化(甲):“轴心时代”元典创制

二、周制文化(乙):“道术为天下裂”与诸子争鸣

三、秦制及其改良版汉制的“文化一统”路径:以法为教—黄老无为—独尊儒术

四、汉制文化:周秦互渗,外儒内法,济之以道

五、帝王“称制临决”,“治统”囊括“道统”:“石渠阁议”“白虎观议”及“明祖排孟”

六、学术集成与精神统制:以《永乐大典》《四库全书》为例

第九章 近古—近代解构周秦二制

一、秦制解构期

二、明清之际:“新民本”论者赞颂“古之君”,谴责“今之君”

三、“新民本”在康雍乾嘉隐而未彰,重新昭显于清末民初

四、道咸经世派申斥“一人为刚”的秦制

五、“开眼看世界”哲人以近代民主比附周制

六、早期改良派的“盛世危言”

七、维新志士解构周秦二制的多元走向

八、晚清革命派非秦,力辟君主专制,引入民主共和

九、新文化运动清理重点转向宗法礼教

十、现代新儒家“复周”构想:以熊十力《论六经》为例

结语 周制、秦制、西制与制度现代转进

一、周制向秦制递嬗及二者互渗

二、周秦二制对制度近代转型的奠基与阻碍

三、秦制改良版—汉制是前近代制度的完成形态

四、近代体用之辩中的周制、秦制与西制

五、从“郡县—乡里社会”到“单位社会”“后单位社会”:迈向“自由人联合体”

后 记

TOP书摘

自汉代迄于今,流行一种判断:两千年来中国制度一直传袭秦制,所谓“百代皆行秦政法”。此说自有道理,也大体符合历史实际,但详考之下,此说又并不尽然,颇有值得修订、完善的空间。而这种修订与完善,有益于准确把握中国制度史的沿革。
反秦战争及随后的楚汉之争,胜利者刘邦在武人集团拥戴下建立汉朝,大体沿袭秦制,又借助周制的封建要素对秦的郡县制加以调整,形成郡国并行制。“接秦之弊”的汉初,采纳黄老无为学说,“伐乱禁暴”的黄老之书风行朝野,朝廷用此,意在“(省)苛事,节赋敛,毋夺民时”,让社会休养生息,达成“治之安”。汉中叶又“复古 化”,形成“霸王道杂之”的“汉家规矩”。故汉制并非秦制原版翻造,而是以秦制为基干,由周秦二制综会而成的改良版,如此汉制,成为此后两千年王朝制度的主流。
刘汉初立,即以《秦律》为范本,“约法省禁”,订定《汉律》九章,实行三公九卿制,健全军制,集中财权,此皆效法秦制,所谓“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汉因循而不革,明简易,随时宜也”。如明清之际顾炎武所言:“汉兴以来,承用秦法以至 者多矣。”此即所谓“汉承秦制”,诚哉斯言!然如前述,汉代对秦制并没有全单照收,而是有所选择并加修正,去秦政之暴,又对秦的郡县制与周的封建制试作综会。故单以秦制框定汉制,失之偏颇。
何晓明引述《剑桥中国秦汉史》,指出汉代政体“一直保持到了19世纪之末”。汉以下清朝多从汉制,《晋书》称:“孙吴、刘蜀,多依汉制,虽复临时命氏,而无忝旧章。”美籍日裔政治学者弗郎西斯·福山赞赏“伟大的汉朝制度”:“汉朝时期涌现出的中央政府,在秦朝的独裁集权与周朝的亲戚制度之间,取得了 好的平衡。它日愈合理化和建制化,一步步解决家族统治的地方势力。……根据马克斯·韦伯的经典定义,现代官僚机构的特征包括:因功能而分的官职需要有明确的专长、在界定清晰的等级制度中设立各种官职、官员不得有独立的政治基础、官员必须遵守等级制度中的严格纪律、薪俸官职只是谋生的职业。”而对照上述要求,“西汉的中国政府几乎符合现代官僚机构的全部特征”。但需要指出的是,现代官僚机构在宪政系统中方能发挥现代性功能,而秦制改良版汉制的官僚机构是君主专制的派生物,不可能发挥现代性功能。
如果说福山将汉制作现代化诠释,是一种非历史主义的解说,并不可取,但称汉朝的中央政府“在秦朝的独裁集权与周朝的亲戚制度之间,取得了 好的平衡”,则是恰当的评说。这种平衡周秦的汉制对以后诸朝有深广影响。在政治管理方面,汉代的郡国并行制、刺史制、察举制、编户齐民制皆传世久远;经济方面,汉代的平粜法、盐铁专营、货币制长期为列朝采用;文化方面的独尊儒术又兼采诸学, 为两千年所实行。汉代的“霸王道杂之”“重本抑末”成为以“大一统”为目标的列朝通行之法。
以下着重讨论汉代的郡国制、复古 化,以及少数民族统治者所建制度,说明“汉承秦制”的实存,同时汉制又并未限抑于秦制,而是既因且革。两汉以下制度,正是这种改良版的秦制—汉制的演绎舞台,而并非秦制的原版照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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