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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收入与发展陷阱


灰色收入与发展陷阱

作  者:王小鲁 著

出 版 社:中信出版集团

出版时间:2012年04月

定  价:48.00

I S B N :9787508632100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经济  >  经济学读物  >  经济学理论、研究与通识    

标  签:经济  体制改革与市场经济  中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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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编辑絮语  [展开]

在杭州炎夏的一个中午,策划者与王小鲁先生面谈时说到策划这个选题的动机时,更多是强调它的社会意义与学术价值。也正是因此,我们舍弃了更吸引眼球的书名《消失的五万亿》。没想到,即使是目前这个学术味浓浓的书名,也赢得了不错的市场反应。

书评书荐

TOP内容简介

  “十二五”规划指出,收入分配改革将是未来改革的重中之重。中国经济发展这块蛋糕做大到一定程度之后,如何切蛋糕将成为最重要的课题。这将直接关系到蛋糕能不能继续做大。目前,腐败相关的灰色收入正在迅速膨胀,成为导致中国收入分配不公的主要因素。
  本书是两次清算“灰色收入”的经济学家王小鲁近几年来相关文字的首次结集,通过对中国收入差距的变动趋势和真实收入状况的数据挖掘,对中国国民收入真实数据和差距,以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与分析,指出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统计到巨量“灰色收入”的存在,得出导致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市场化,而在于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腐败和灰色收入使收入分配扭曲和社会两极分化的结论。作者指出,这是对建设和谐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最大威胁,根本解决收入分配失衡问题有赖于推进体制改革,建立一个公开、透明、有严格管理制度和受社会公众监督的政府管理体制和财税体制,建设一个法制社会。

TOP作者简介

  王小鲁,经济学博士,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自1978年起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未定稿》和《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编辑,国家体改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期刊主编、发展研究室主任,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联合国大学、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研究所等多所国际机构的项目专家、访问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中国经济增长、城市化、市场化改革、收入分配等。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近百篇。两度获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获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杰出博士论文奖、首届中国软科学奖。被《财经国家周刊》评为2010年度对中国经济产生重要影响的经济学人。

TOP目录

自序
第一部分 中国收入分配向何处去?
 中国收入差距的变动趋势和影响因素
 改善小企业发展环境有助缩小收入差距
 中国收入分配向何处去?
第二部分 农村贫困的原因及对策
 导致农村贫困的原因分析
 从特惠式扶贫到普惠式扶贫
第三部分 灰色收入与国民收 入分配(I)
 前言
 一、统计数 据所反映的收入分配不平等
 二、我国城镇居民真实收入调查:灰色收入的存在
 三、购车、购房、出境旅游与储蓄存款背后的真相
 四、被遗漏的收入来自哪里 ?
 五、结论:制度不健全导致分配扭曲和两极分化
第四部分 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II)
 前 言
 一、城镇居民收入调查方法和样本分布
 二、分析方法和技术分析结果
 三、求解城镇居民真实收入
 四、灰色收入及其来源
 五、重新审视国民收入分配
 六、结论:权力与资本结合 将导致停滞和社会危机
第五部分 灰色收入被夸大了吗?
 搞清收入分配现状是统计机关和学者的共同责任
 灰色收入被夸大了吗?
附录 有关灰色收入讨论的部分媒体评论和报道
 灰色收入规模成谜:到底被低估还是被高估
 灰色收入  欲盖弥彰还是欲说还羞?
 王小鲁与国家统计局之争核心是数据真实性
 居民收入统计局两套数据打架
 谈灰色收入:向开风气之先的王小鲁致以敬意
 直面“灰色收入”
第六部分 收入分配与发展陷阱
 内需不足将威胁中国经济增长以深化改革化解社会冲突
 过度储蓄和消费不足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消费不足和政府管理成本膨胀将制约经济增长
 收入差距扩大部分源于土地财政
 关于国民收入分配现状及改善收入分配的对策考虑
 转变政府职能,解决半截城市化问题
 拖延改革可致中国陷入权贵资本主义陷阱

TOP书摘

  改善小企业发展环境有助缩小收入差距
  (2005年10月)
  一、小企业与就业
  解决中国目前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促进就业机会的增加是一个非常重要和基本的政策手段。我国的低收入和贫困人口大多集中在农村,城乡人均收入差异高达3倍以上。在经过多年的城市化发展后,目前我国农村人口仍然有近7.6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58%。农村就业人员近4.9亿人,占全国就业人员总数的65%。在农村就业人员中,3亿多人仍然从事农业,劳均耕地只有0.42公顷,收入非常有限(国家统计局,2005)。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低收入和贫困问题,只有依赖城市化和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不断提供就业机会。在城市中,缺乏就业机会也是导致贫困和低收入的最重要原因。在目前的城市低保对象中,大部分是失业人员及其家属。因此,通过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机会增加,对减少贫困和低收入现象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小企业在提供就业机会方面起着特殊重要的作用。根据1995年全国工业普查的结果,我国工业部门中的724万家小企业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62%,从业人数高达1.05亿人,占我国工业从业人数的73%(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办公室,1997)。小企业不但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主要角色,而且由于其劳动密集度高、经营机制灵活、进入门槛低的特点,它们在就业形势方面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在第三产业中,小企业的情况缺乏全面资料,但它们在提供就业机会方面起着最重要的作用同样是没有疑问的。
  改革期间,有两亿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或城镇非农产业就业,其中绝大部分是由小企业吸纳的。城市就业增长的部分也主要归功于小企业。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有单位就业减少了39%,累计减少4 400万人,其中约半数已经再就业。为这些失业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机会的,主要是非国有的小企业(国家统计局,1997,2005;游钧等,2005)。
  我国仍然面临大量劳动力剩余的问题。目前还留在农业部门的3亿多农村劳动力中的大部分,在今后数十年中还将继续向城乡非农产业转移,主要仍将由小企业部门接纳。城市中数以千万计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也仍然主要倚赖不断涌现的小企业来吸收。
  因此,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对于增加就业机会十分重要。但是目前小企业的发展面临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我国未来在经济继续增长的同时,将面临持续、大量的劳动力过剩和就业不足,从而导致贫困人口的继续存在和社会收入持续差距过大并且上升的局面;同时也将导致经济的资本密集度和资源密集度过快上升,使发展成本过高。这对未来发展的可持续性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二、小企业从统计视野中消失
  我国历来对第三产业的统计数据都不全,其中尤其缺乏小企业的数据。在工业统计数据中,原来还有一些关于小企业的数据;但自1999年以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工业统计数据不再包括大多数小企业。原来关于“全部工业企业”的所有指标都替换成“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指标。所谓“规模以上”企业的含义,是指“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这就把绝大多数小企业排除在了统计之外。在表1–4中,笔者将1998年(在该年份同时公布了这两个不同口径的几个基本数据)“全部工业企业”和“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的指标作了一个比较,可以清楚地看到两者的差别。
  从表1–4可见,在1998年的795万家小型工业企业中,只有14万家被统计入内。这14万家小企业或是国有企业,或是年销售收入超过了500万元的非国有小型企业。
  按照1998年以后使用的统计口径(即“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占工业企业单位总数98%、占工业总产值43%的小企业被剔除出统计指标(按1998年数计算)。
  
  被排除在外的小企业占工业企业就业人数的比重有多大,没有公布相关数据,无法计算。不过,2003年公布了“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中的小型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为2 524万人,而1995年全国工业普查认定的小型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为6 796万人。即使假定在这8年中,小型工业企业从业人数没有任何增长,2003年的统计口径也只记录了小型工业企业从业人数的37%。
  还应当说明,2003年的小企业划分口径与以前相比已经作了重大调整,在一些行业,大大提高了其上限。例如,在工业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 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 000万元及以上这三项条件。三项中有一项达不到标准即划为小型企业(见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计划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2003)。这就把原来相当部分的中型企业划成了小型企业。因此,如果按原口径计算,现行统计指标对小型工业企业就业数的覆盖面,可能远远小于37%。
  因此,近年来我国的小企业部门的发展情况究竟如何,就业人数和其他指标发生了什么变化,根据现行统计结果无从知道。
  应当说明,统计口径的调整,是有客观原因的。主要是因为小企业单位多,变动频繁,账目资料不全,统计难度很大,不容易搞准数据。但是,绝大多数小企业从统计中消失,其结果也是严重的。这使得研究机构和决策部门对大多数小企业的情况失去了跟踪了解的机会,无从判断各项政策和经济形势变化对小企业的影响。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和2004年两度实行的紧缩型宏观调控,1998~2003年期间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1999年以来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2003年开始实施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2003年正式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各自对小企业的发展产生了什么影响?其中各项具体政策的效果如何?政策调控的力度把握是否得当?没有统计指标能够提供判断。
  尤其危险的是,现行的统计口径有可能对决策者和研究者产生误导,使人们误以为统计中的15万家小企业的情况就代表整个小企业部门。由于这15万家企业只是小企业中极少数规模较大者,它们的情况恰恰不能代表大多数小企业。按照1995年全国工业普查的结果,小型工业企业平均从业人数不到12人,而2003年按新统计口径的小型工业企业平均从业人数为146人。按前一个口径,小型工业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平均只有92万元,而后一个口径的小型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平均达到了2 126万元。两个统计口径反映的内容是完全不同的。
  把小企业的情况搞准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不调查、不研究显然是不行的。建议以最近的经济普查为契机,建立一个能够全面反映小企业情况的企业抽样调查系统,补充对小企业的统计。
  小企业缺乏关注的问题不仅是个统计问题。事实上,某些主要政府主管部门和不少地方政府都把中小企业促进政策的重点放在了中型企业和个别规模较大的小企业上,对大多数普通小企业的生死存亡很少关心。这种情况亟待改变。
  三、小企业融资面临困难
  根据实地调查反映的情况看,尽管2002年审议通过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但许多政策由于缺乏具体实施办法,并没有落到实处。有些政策只有少部分企业得到了实惠,主要是一些规模较大的中型企业。在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状况尤其不容乐观,其中一个主要问题是融资问题。曾有调查称,80%有贷款意愿的中小企业都能得到银行贷款。但有不少证据表明,这类调查的代表性是值得怀疑的,至少远远不能代表多数小企业的实际情况。
  根据2004年6、7月份有关机构进行的一次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抽样调查(包括7座城市的四百多家企业,其中绝大多数为“规模以下”的小企业,并且多数小于50人规模),有51%的企业把“资金短缺”列为企业经营和发展所面临的“比较严重”或“非常严重”的问题;按比例高低排列,在所涉及的十几种困难中居第一位。有53%的企业认为在当地筹措资金开办新企业“相对困难”或者“几乎不可能”。只有9%的企业在创业过程中使用了银行贷款。只有不到4%的企业将银行贷款列为企业主要资金来源。
  根据笔者2003年在西南三省区进行的中小企业调查,有众多的小企业反映外部融资渠道过于单一、银行贷款抵押条件过严,是影响小企业发展的一个主要障碍。企业普遍反映,国有银行对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没有明文规定的歧视,但事实上小企业和非公企业还是处于不利地位(大多数非公企业都是小企业)。第一,其资产规模小,罕有可抵押的不动产,是难以获得贷款的重要原因。第二,银行对企业的风险评级指标体系本身已经把资产规模作为抗风险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实际上不利于小企业融资。第三,银行对不良贷款的内部责任追究,在涉及非公企业时比较严格,而涉及国有企业时比较宽松,一般只要没有发现违法行为通常可以免责,造成银行信贷员放贷偏向国有企业。第四,大银行管理层次多,经营不够灵活,缺乏非正式的信息沟通渠道,加上利率缺乏弹性,使得对小企业的放贷成本和收益之间严重不对称,客观上严重限制了对小企业放贷。上述情况在宏观控制和银行强调效益的情况下,就变得更加严重。第五,近年来国家投资的大中型建设项目较多,对银行配套资金的需求量相当大,进一步压缩了小企业和非公企业的融资空间。2003年同1999年相比,全国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长了165%,主要是用于建设项目和大中型企业贷款。而同期短期贷款余额仅增长了31%,其中对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仅增长了24%。对个体私营企业的贷款余额虽有相当增长,但在短期贷款余额中的比重仅占1.7%(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都以小企业为主)。
  在2004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有所调整,从“积极的财政政策”过渡到“稳健的财政政策”,国债投资项目因而有所减少。但是由于宏观调控采取了“有保有压”的策略,在具体执行政策的过程中保国有投资、压其他投资的趋向相当明显,小企业和非公企业融资空间的压力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值得严重关注。
  小企业在融资方面面临的困难,说明我国金融领域的改革滞后已经拖了经济发展的后腿,也给就业形势带来了相当不利的影响,金融改革亟待推进。在这方面,以下问题值得特别关注:
  首先,大银行体制不利于小企业融资。对一家大银行来说,按照常规发放一笔小型贷款和一笔上亿元的贷款所需要进行的企业资信调查、风险评估、逐级审批程序和所发生的成本相差不多,因此在同等利率的情况下,对小企业贷款有些得不偿失。然而调查发现,一些地方的城市商业银行由于规模较小,决策程序简单,在对小企业贷款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在有些地区,一些更小规模的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非国有金融机构,由于在当地具有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对贷款对象的了解更充分,有利于降低成本、规避风险。加上其成本意识更强,在管理得当的情况下,对小企业贷款方面比大银行的优势更加突出。不过在大多数地区,中小银行和地方性非国有金融机构并没有发展起来,几家大型国有银行基本上垄断了金融市场。目前随着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大银行间的竞争将明显加剧,但这对于解决小企业融资问题的作用相当有限。我国的金融市场开放不应当仅仅是对外开放,也应当尽早对内开放,鼓励中小银行和地方性非国有金融机构成长起来。金融监管不应当仅仅着眼于为防范风险而限制进入,还应当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为非国有中小资本进入金融市场和成长壮大开辟一条合法的道路。
  其次,金融担保体系发展缓慢也是一个不利于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因素。调查发现,各地由政府投资组建了不少金融担保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企业融资,但这类公司相当部分专业素质不高,有的已经发生了严重亏损,也有的公司经营保守,担保资金不能有效利用。因此当务之急是提高这些担保公司的素质,理顺机制,加强监督。
  四、小企业面临的行政和法制环境不良
  制约小企业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体制环境方面的障碍。根据前面提到的400家小企业调查的结果,有高达41%的企业认为“政府规章制度繁杂”构成了影响企业经营与发展的严重问题。认为“税率太高”或者“税收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分别有39%和31%。把“政府官员贪污腐败”和“规则缺乏透明度”列为影响企业经营与发展严重问题的各有36%。有34%的企业认为“法治不完善、得不到法律保障”也是企业面临的严重问题。加总计算,在上面这些项目中认为至少有一项构成影响企业经营和发展的严重问题的企业,占调查企业总数的69%。
  调查发现,大中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优于国内的小企业。小企业往往缺乏与政府打交道的公关能力,又不像大中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那样受到政府重视。许多小企业反映“最怕和政府部门打交道”。政府部门间互相推诿、刁难企业,政府部门拖欠企业款项、随意撕毁合同、不依法征税导致税负不均的现象相当普遍。政府官员和司法、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敲诈企业的事件时有发生。政出多门,政策不透明,企业常常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为某些项目的审批在众多政府部门间往返奔波。近年来,有些地方设立了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的集中办公场所,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行政审批难的问题。《行政许可法》的公布,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但还是有不少企业反映,许多事在这种“一站式”场所的部门值班人员那里解决不了,还得跑各部门。政府关于清理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的工作进展不理想。有些政府部门不愿意放弃手中的权力,使许多审批制度名亡实存,或者如企业所形容的“像割韭菜,割了一茬又长一茬”。
  在规章制度烦琐、政策透明度低的情况下,对企业的鼓励和优惠在一些地方就常常变成了“法外施恩”。例如有的省为了表示对中小企业的鼓励,在全省中小企业中指定若干家重点企业,予以特殊保护,不许各政府职能部门随便打扰,并在贷款、批地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这在少数企业与大多数中小企业之间造成了政策待遇的不平等。笔者在某省调查中发现,各政府部门掌握的各类用于无偿支持中小企业的资金,每年合计达数亿元;但哪些企业有资格获得这些款项,到哪里申请,授予的标准是什么,多数并不透明。多数企业甚至根本不知道有这些款项存在。钱花得是否合理,也没有认真的检查。一些“中介公司”由此应运而生,其凭借与政府官员的个人关系,帮助企业争取资助并从中获利。因此这些资金的使用效率很低,没有起到支持中小企业的作用,并导致了暗箱操作和腐败。
  这些问题说明,对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规章制度和不必要的审批程序的清理还需要继续进行,对《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还需要加大力度,制度和政策的透明化还需要坚持推进,反腐败的斗争还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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