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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1日 来源:百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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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道书摘】“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已经过去几十年了,与共和国同龄的人,都很少知道这件冤案的来龙去脉。为了让后人不要忘记那一段历史,不要忘记共和国走过的艰难曲折的历程,2003年前后,我又找出已经发黄了的一些办案资料,趁记忆力还好,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对此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忆。因为这的确是一个震惊中外的大冤案……
在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偶遇等待中央平反消息的胡风、梅志夫妇
1980年9月29日,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并任命我为特别法庭审判员,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
在国务院第二招待所(以下简称“二招”)里,我们参加“两案”审判的工作人员和参加国务院有关会议的人员在一个大厅里吃饭,每桌十人,四菜一汤,每月四十五元伙食费。当时与我们一同住在国务院“二招”的,还有新成立的司法部机关和国务院人事部等部门的机关干部,以及全国各地来京办理各种公务的人员,他们在另外一个大厅里吃饭。
北京的天气还有些热,因此每次吃饭的时候我都去得比较晚,为的是避开高峰期。
有一天早晨,我在外面活动了一下之后,就独自朝饭厅走去。这时,我看见前面的路上,有一对老人相互搀扶着,步子迈得很缓慢。
在我的印象中,进出于国务院“二招”的人,大都是一些精力充沛的中央机关和各省市党政部门的干部,很少有这样步履蹒跚的老人。
我好奇地走上前去。
两位老人没有发现我,他们仍然慢慢地朝饭厅方向走去。
可是,我却一下子惊住了。
个子较高的老头微微有点发胖,头上有些秃顶,脸上的表情显得木讷、呆板。他右手拄着拐杖,左手搭在老太太的肩头。老太太面目清秀,身材修长,看起来比老头的精神要好一些,她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扶着老头朝前走。
我心中不停地问着自己:难道真是他们?
两位老人在另一个饭厅里吃饭。
只见那个饭厅里挤满了人,我看见老太太已将老头安排在一张桌子前坐下,自己便到前面排队取饭去了。过了一会儿,老太太将早饭端来放在桌子上,与老头一起坐下来吃饭。
“不错,这一对老人正是胡风和他的夫人梅志!”我终于确定了这两位老人的身份,差一点惊叫起来。
这一对长期被关押、监管的苦命夫妇,在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即将开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十名主犯的时候,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那时,遍于全国的各种冤假错案正在进行纠正,莫非中央对建国初期定下的“胡风反革命集团”案有什么新的政策?
由于胡风在20世纪的三四十年代和建国初期的主要活动在上海,其“集团”的骨干也大都集中在这里,因此公安部认为上海是“胡风反革命集团”的一个最重要的“据点”,必须进行重点清查。1955年到1956年这两年时间里,我被抽调到上海清查“胡风反革命集团”专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胡风专案”)工作,主要是配合公安部审讯、调查胡风集团骨干分子的政治历史问题。
在参加对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预审之前,我曾担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兼复查纠正冤假错案办公室负责人。一种职业的敏感使我一阵兴奋,此时此刻胡风能从关押他的秦城监狱出来,住进了国务院“二招”,这说明中央对胡风案件有了新的认识,这件建国初期曾轰动海内外的“反革命集团”案,也到了应该实事求是给以纠正的时候了!
从此,每隔几天我都会早早地吃完饭,跑到另一个饭厅里去看一看这一对劫后余生的老人。
我的心情沉痛而不安。
后来听人说,胡风住在“二招”,是在等待中央给他们解决问题。
他们的案子是当年“钦定”的“铁案”,能够得到公正的解决吗?
我不免为他们感到担心,因为在中国的历史上沉冤千年的错案不在少数……
胡风案是一个震惊中外的大冤案,但关于案件的一些说法,存在很多失实的地方
10月,我投入了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判,工作是严肃、繁忙而紧张的。
有一天,审判江青结束后回到国务院“二招”,刚进屋机要员就送来了一份文件。这是中共中央于1980年9月29日发出的76号文件,上面的标题是《中共中央批转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的复查报告〉的通知》。
我作为当年这个案件的一名办案人员,周身的热血一下子沸腾起来。
《通知》中写道:“‘胡风反革命集团’一案,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将有错误言论,宗派活动的一些同志定为反革命分子、反革命集团的一件错案。中央决定,予以平反。凡定为胡风反革命分子,一律改正,恢复名誉……。凡因‘胡风问题’受到株连的,要彻底纠正。”
《通知》中还写道:“造成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这件错案的责任在中央。”
看完文件后,我不觉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尽管这个通知迟来了25年,尽管通知中还有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这件建国以来的第一件大冤案,终于揭开了它沉重的铁盖,让尘封已久的历史见到了光明。胡风及其所有受到这个冤案迫害和株连的人,重新获得了政治上的新生。
历史在经过了痛苦的反思之后,终于恢复了它本来的面目。
据我当年参加“胡风专案”所知,1955年在全国清查“胡风反革命集团”运动中,一共触及了2100余人,其中被捕的92人,被隔离审查的62人,被停职反省的73人。
在这些人员中,被正式定为“胡风分子”的78人,其中定为骨干分子的23人。在这78名“胡风分子”中,给予撤销职务、劳动教养、下放劳动等处理的61人。在被逮捕关押的92人中,于1965年、1966年先后被判刑的有3人。他们是胡风,还有天津的阿垅、上海的贾植芳。
胡风平反后,我在书刊上见到过许多文章,由于那些作者没有亲历这个案件,在时间、地点、人物等史实方面都有些失实。就连当年“胡风分子”中的少数成员,由于他们被捕后不了解外面,特别是公安机关在清查“胡风专案”时内部的情况,在回忆一些人物当时的职务等方面也有不同的失误。
比如,有一本书这样写道:“王戎与何满子等都关在第一看守所。他偶尔透过窗户,可以看到何满子、耿庸、潘汉年、贾植芳等人的身影。”
潘汉年当时是在北京开会时由公安部直接逮捕的,一直都关押在北京,根本就没有在上海关过,不知道怎么会看见他(潘汉年)的身影?
……
在从事公安、司法工作的三十多年中,我有幸参加了两件令人关注的共和国大案,一件是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判员,一件是担任“胡风专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讯员。我在《共和国大审判》一书中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对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已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回忆,对于其他书刊中有误的史实,也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进行了必要的纠正。而胡风一案,面对一些书刊中不同程度的错误,很少有人出来纠正。就我所知,更没有一个当年的办案人员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写文成书,这使我感到很不安,没有亲历者的真实记录,后人将如何客观、公正地审视和评价共和国的这段历史?
“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已经过去几十年了,与共和国同龄的人,都很少知道这件冤案的来龙去脉。为了让后人不要忘记那一段历史,不要忘记共和国走过的艰难曲折的历程,2003年前后,我又找出已经发黄了的一些办案资料,趁记忆力还好,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对此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忆。
因为这的确是一个震惊中外的大冤案……
(本文编辑 陈大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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