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灵魂》:历史学家的相信与怀疑
作者:李公明(广州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史教授) 时间:2012年12月11日 来源:东方早报•上海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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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刘海粟美术馆、上海档案馆共同主编的“上海美术专科学校档案史料丛编”前三卷(中西书局、上海书画出版社,2012年11月)为研究中国现代美术教育史、现代美术史乃至上海现代文化史等领域提供了极为丰富和珍贵的档案史料,该书的出版非常值得相关学界与读书界庆贺。
据介绍,上海档案馆藏有美术类档案七百余卷,其中上海美专档案占五百余卷,是迄今保存最完整的上海私立美术学校档案。目前已出版的前三卷分别为第一卷《不息的变动》、第二卷《闳约深美》、第三卷《恰同学少年》(上),各卷的编辑框架均分为“史料编”、“专题编”、“文萃编”和“附录”;而从“凡例”还可以得知,除了出自档号Q250的上海美术专科学校档案以外,“必要时也选编本馆所藏相关的历史档案”。应该说,这部上海美专档案史料丛编能以这样的面貌呈现给读者、学界,于推进学术研究功莫大焉。
另据编者介绍,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档案史料也已整理完毕,出版在即,相信广大读者和研究者更是翘首以待。试以第一卷“校史”部分收入的《私立上海美术专科学校历史事实考证书》(上海市高等教育管理局编写于1956年11月,档号Q250-1-1)为例,其中这样叙述1926年上海美专的学生风潮事件:1926年,“学生为反对学校的专制统治,签名罢课,张聿光等教授率领学生三百余人离校,另创新华艺术专科学校。刘海粟及刘派教职员企图镇压学生运动,报告伪上海市党部、白匪崇禧指挥部、法租界巡捕房等,认为少数共产党暴烈分子捣乱,勾结了军警,逮捕学生,事态日趋严重。当时曾由全国学生总会执行委员会及上海学生联合会先后警告刘海粟,要求他及时觉悟,制止勾结军警逮捕学生。但是刘海粟依靠伪国民党及白匪指挥部的恶势力,进行复校,同时自称奉‘政府命令’赴欧美、日本各国考察美术教育,企图掩饰耳目”(第一卷,第30-31页)。这样的历史叙事显然产生于特定的历史语境,但也正因如此而另有其史料价值在,其中所引发的思考对还原真实而复杂的历史情境也有重要意义。据悉,该文此处所提到的提交给上海市党部等处要逮捕学生的“报告”也是存在于档案中,类似这些档案史料在日后将以专题的形式陆续公开出版。
档案史料的整理过程同时也必然是研究的过程,因此疏误之处确实是难免的,而且有些问题本身就是历史的谜团。仅举一例。该书第一卷开篇即为《创立上海图画美术院宣言》,下面没有注明文档号或任何出处。其实这篇“宣言”人所共知出自刘海粟写于1922年的《上海美专十年回顾》(收入第一卷,见第347-356页),其中说到:“在元年的十一月,我们就本校的态度树起鲜明的旗帜,创立上海图画美术院。当时我曾有宣言,说我们创立上海图画美术院有三个信条:第一,我们要发展东方固有的艺术,研究西方艺术的蕴奥;第二,我们要在极残酷无情、干燥枯寂的社会里尽宣传艺术的责任。因为我们相信艺术能够救济现在中国民众的烦苦,能够惊觉一般人的睡梦;第三,我们原没有什么学问,我们却自信有这样研究和宣传的诚心。当《宣言》在新闻纸上发布后,社会上一般人有嘲笑的、有谩骂的,说图画也有学堂了,岂不可笑。” 这“三个信条”被后世人们作为办学宣言、宗旨反复引用,但是“当《宣言》在新闻纸上发布后”这句话却常被忽略不提,实际上却有很大的疑问:究竟是否存在过这一曾在媒体上公开发表的成立宣言?台湾学者严娟英认为“本宣言究竟如何发表或曾否刊行仍待查证”(见严娟英《不息的变动——以上海美术学校为中心的美术教育动》),因为目前所见最早的《宣言》就是出自这篇《上海美专十年回顾》。我同意这一质疑,在未找到当年“《宣言》在新闻纸上发布”的确凿证据前,的确应该存疑。但是目前的不少著述却直接以这段话中的“宣言”说法作为1912年上海图画美术院创立时就发表的“宣言”;更要关注的是,朱金楼、袁志煌编《刘海粟艺术文选》(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7年)把这三条“信条”抽出编为一份独立完整的文献,题为《创立上海图画美术院宣言》,但并没有注明文献出处;近年出版的《二十世纪中国西画文献——刘海粟》(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年)也作了同样的收录处理。现在,上海美专档案史料的整理也采纳了这样的处理方法,这样的话,这份据1922年刘海粟自述曾公开发表于1912年的宣言就更加成为确证的档案史料,将被更多研究著述引用。我认为,这一问题应该引起关注。
从档案史料的整理不妨引申到历史研究常常会面对的档案陷阱等困境。我在多年前写的《历史是什么》(修订版题为《历史的灵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这本小书中曾写过,历史上许多政府的、宗教的文件档案都有故意作伪的痕迹。如中世纪史专家布洛赫的研究发现,在王室的特许状下面常写着由国王“颁布于某日某地”,而实际上这一天国王根本就不在那里;在八至十二世纪,整个欧洲到处都流传着为了各种目的而伪造出来的文件、王室特许状、牧师团法规、教皇法令,它们被用作证据而“据理力争”。更荒唐和可怕的是,当时的人并不以伪造文件为违背道德的行为,因而即使是最虔诚、最正直的人也都会参与作伪活动。另外,无论是国家或政治领袖人物往往也会悄悄地销毁文件档案。例如,据英国国家档案馆制度,要定期销毁一些的确没有价值的文件,因为对档案馆来说,要原封不动地保存全部国家文件实际上是不可能的。然而,这一制度很容易就被政府利用。英国殖民地事务部利用这样的机会销毁了1940年代末与阿拉贡问题有关的部分文件,原因是想掩盖英国在托管政府末年出现动乱时所采取的行动。又例如,有关1956年苏伊士运河危机的档案也在危机后不久被销毁或取走。
更值得警惕的是,与做贼心虚地销毁档案相反,有些档案文件则被有意地推送到历史学家面前,诱惑历史学家相信某些事情。如英国的《国家审判文集》是十六世纪以来一些重大刑事案件审判过程的文件汇编,但前四卷是1719年由辉格党人的宣传部门组织出版的,因此严谨的历史学家对引用这部分文件均十分小心。英国学者迈克尔·奥克肖特认为,历史学家不能仅仅依赖文献、档案就相信自己真的可以重构过去,而应该有思想、有价值判断,应该在掌握档案资料之外还要以当前文明的关于思想、制度和发现的所有知识即整体的知识为准确理解过去的基础。信哉斯言。
与国家政治、民族历史的重大研究相比,一间艺术学校历史的重要性固然有限,但是对档案史料的整理与运用所应坚守的原则和态度却是同等的。历史学本身绝不是纯粹的事件记录本,历史学家也不能因为掌握了某些档案史料就认为自己掌握了真相。怀疑,还是相信?——这是历史学家永恒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以怀疑的、批判的精神去进行独立思考,不轻信也不盲从权威的结论,甚至是对于档案史料也应采取审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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