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征订“灰色空间”有望打破
作者:周志坤 雷雨 时间:2012年10月15日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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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决定精神,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过去,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审批权,划归县级以上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今后,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均可审核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根据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决定,第六批取消或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分别为171项、143项。与前5次相比,本次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主要集中在3个领域(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涉及证监会审批占1/10
渐进式松绑更易被接受
在第六批公布取消和调整的314项行政审批项目中,有32项涉及证监会行政审批范围,超过总数的10%,突显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放松管制力度的决心。据了解,32个项目中包括20个取消项目,10个下放项目,2个减少审批部门项目。
此次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保荐代表人注册、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的四种情形等,约占证监会行政审批项目总数的30%。同时,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进行的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也在此次被取消。其中保荐人代表注册审核核准的取消最为引人注目。
专业人士认为,取消这些行政审批事项,从中可以看出监管层现在改革的思路和一些方式。因为像取消保荐人代表政策、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一批行政事项的改革,已经在前期通过征求意见稿的方式被业内广泛了解,因此业内普遍把这次涉及证券市场的这些改革,看作是渐进式的放松管制的步骤。从改革的方式来看,以一种早吹风、迈小步、边走边改的方式,来代替过去那种短期休克疗法,这种可能性比较大。
中小学教材编写
不再需经教育部核准
在此轮国家行政审批权限调整中,涉及教育的有6项,其中取消3项,包括高等学校设立、撤销、调整研究生院审批,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下放3项,包括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等。
“这6项调整有个共同特点:把本应由专业组织把握的专业事务去行政化,让教育回归教育。”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6项教育行政审批权调整中,影响面最广的当属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不再由教育部核准。“什么人编写教材,选择什么样的教材,主体应该是最熟悉学生成长规律的教师,但长期以来却被认为是政府的职权,在各地市,光教材征订就滋生了很多‘灰色空间’。”储朝晖建议,国家取消教材编写核准权后,要进一步严格教育大纲标准,推动中小学教材优胜劣汰。
大批不符合资质
留学中介将遭淘汰
值得注意的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权由教育部下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就是说,省教育厅获得了留学中介的审批资质权限。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广东省留学中介管理办法正在抓紧制定中。届时,广东合法留学中介的硬件要求将明显提高,行业协会也有望成立。届时,大批不符合资质的留学中介将遭到淘汰与清理,留学中介之间的竞争将加剧。
此外,今后高校设立、撤销、调整研究生院不再需要教育部审批,高校副教授评审权也由教育部下放到省及教育行政部门。储朝晖表示,这些意味着高校办学自主权将进一步扩大,学校可根据研究生规模,自主决定是否设立研究生院。
十年行政审批改革进程
出台后续政策方可保证改革效果
记者观察
长期以来,中国都在努力推动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我国自2001年10月起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据记者统计,10年来,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达到1845项,转移、下放、合并或改变实施部门的审批达到了297项。两项合计达到了2142项。
据《人民日报》2012年5月14日的报道,经过10年5次清理,国务院部门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2183项,占原有总数的60.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6986项,占原有总数的68.2%。
第六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目录公布后,舆论给予了普遍的欢迎。但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后续的改革工作仍然十分重要。比如,有些地方和部门常常会“去瘦留肥”,将无关紧要的项目削去。同时,还应该注意的是,在部门利益的诱惑下,可能还会有人假借各种旗号设租寻租。又比如,有的涉及多个部委的项目审批调整归口到一个部委后,一方面,必然提高了行政效率。但是,另一方面,有些部委可能会以为审批与自己无关,所以在项目资金上也减小支持力度。总之,在此之后,中央还要出台后续的相关政策规定,才能有力地保证改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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