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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2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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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2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3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0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700万股股票的工作已经完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足额到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8005.1396万元变更至10705.1396万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修订<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10年3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依据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启用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并因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作出适当修订。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三条 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批/核准机关全称】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
修订为: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2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于2010年3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05.1396万元。
3、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境内上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地分公司集中存管。
修订为: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境内上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4、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份数额】,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数额】股。
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705.139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全部为普通股。
5、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条,原三十条及之后的条款号顺延。
第三十条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此项规定。
三、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五、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六、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七、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八、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九、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十一、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二、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聘任孟庆君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孟庆君(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2011年12月。
关于公司聘任孟庆君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之事宜,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三、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中关村支行、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与上述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在协议签订后另行刊登。
十四、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汉王制造有限公司成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向汉王制造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的议案》
鉴于汉王科技是研发和销售基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汉王制造有限公司是公司硬件产品生产基地。为了统一规划、节约生产成本、便于成本核算,公司拟将“基于OCR识别技术的行业专用信息采集产品”项目、“电子纸智能读写终端”项目、“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的生产系统建设部分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汉王制造有限公司。
此次仅对部分募投项目的生产系统建设部分的实施主体部分进行了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更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运作,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该变更事项也不会影响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公司拟向汉王制造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为本次募集资金,其余5000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5000万元募集资金作为增资投入汉王制造有限公司后,将完全用于原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挪作他用。对此,汉王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已经做出承诺。
汉王制造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3000万元。
本议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汉王制造有限公司将在当地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上述5000万元募集资金,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汉王制造有限公司成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向汉王制造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之事宜,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系统建设部分实施主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了截至2009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金额。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39.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有资金。
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有资金之事宜,已经由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以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的汉王大厦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并由刘迎建及徐冬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向北京银行中关村支行申请一亿八千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含现有业务余额),授信期限两年。该授信具体生效时间及额度的使用以最终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为准。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申请一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该授信由刘迎建、徐冬青提供个人信用担保,承担连带责任。该授信具体生效时间及额度的使用以最终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为准。
十八、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提议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3日
附件:
孟庆君先生简历
孟庆君,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至2002年担任恒基伟业大区经理。2002年2月至2005年7月担任汉王科技东北大区销售经理。2005年7月至2008年3月,担任北京汉王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担任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纸书事业部副总经理并兼任电纸书渠道部销售总监。
孟庆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3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3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0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汉王制造有限公司成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向汉王制造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的议案》
鉴于汉王科技是研发和销售基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汉王制造有限公司是公司硬件产品生产基地。为了统一规划、节约生产成本、便于成本核算,公司拟将“基于OCR识别技术的行业专用信息采集产品”项目、“电子纸智能读写终端”项目、“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的生产系统建设部分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汉王制造有限公司。
此次仅对部分募投项目的生产系统建设部分的实施主体部分进行了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更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运作,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该变更事项也不会影响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公司拟向汉王制造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为本次募集资金,其余5000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5000万元募集资金作为增资投入汉王制造有限公司后,将完全用于原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挪作他用。对此,汉王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已经做出承诺。
汉王制造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3000万元。
本议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汉王制造有限公司将在当地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上述5000万元募集资金,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了截至2009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金额。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39.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有资金。
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4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9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41.9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113,13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529.980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7,600.0198万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013号”《验资报告》。
公司为了把握市场机遇,尽快使募投项目得以实施,已先期用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里曾披露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情况,并且披露了截至2009年12月31日已投入的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已投入自有资金
投入占比
1
汉王多语种多平台文字识别软件系统及产品
5,000.00
1,642.79
32.86%
2
基于OCR识别技术的行业专用信息采集产品
4,652.00
846.59
18.20%
3
电子纸智能读写终端项目
6,317.00
10,264.26
162.49%
4
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
5,800.00
3,130.70
53.98%
5
全国营销平台综合体系建设
3,175.00
802.37
25.27%
-
总 计
24,944.00
16,686.71
66.90%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同意“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对以上部分项目进行的先期投资,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归还”。
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为16,686.71万元,扣除“电子纸智能读写终端”项目超投入的3,947.26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金额确定为12,739.45万元。据此,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39.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有资金。
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2,739.45万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2,739.45万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5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系统建设部分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概述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9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41.9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113,13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529.980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7,600.0198万元。
1、拟变更生产系统建设部分的实施主体之募投项目
(1)“基于OCR识别技术的行业专用信息采集产品”项目。该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投资总额为4,652万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已先期用自筹资金846.59万元投入建设本项目。
(2)“电子纸智能读写终端”项目。该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投资总额为6,317万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已先期用自筹资金10,264.26万元投入建设本项目,其中超投入3,947.26万元。
(3)“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投资总额为5,800万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已先期用自筹资金3,130.70万元投入建设本项目。
2、拟变更生产系统建设部分的实施主体
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生产系统建设部分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汉王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制造”)。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生产系统建设部分的实施主体之原因
鉴于公司是研发和销售基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汉王制造是公司硬件产品生产基地。为了统一规划、节约生产成本、便于成本核算,公司拟将“基于OCR识别技术的行业专用信息采集产品”项目、“电子纸智能读写终端”项目、“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的生产系统建设部分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汉王制造。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生产系统建设部分的实施主体后存在的风险和对策说明
以上三个投资项目生产系统建设部分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汉王制造后,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因市场、技术、经营管理、政策等因素引致的风险均与原项目相同,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
此次变更仅对部分募投项目的生产系统建设部分的实施主体部分进行了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更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运作,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该变更事项也不会影响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生产系统建设部分的实施主体后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安排
公司拟向汉王制造增资10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为本次募集资金,其余5000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5000万元募集资金作为增资投入汉王制造后,将完全用于原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挪作他用。对此,汉王制造执行董事已经做出承诺。
汉王制造原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3000万元。
该事宜还要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汉王制造将在当地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上述5000万元募集资金,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勤、陈晓、王建国、文跃然、汤欣发表意见如下:此次仅对部分募投项目的生产系统建设部分的实施主体部分进行了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更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运作,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变更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同意公司增加汉王制造有限公司成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向汉王制造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此次仅对部分募投项目的生产系统建设部分的实施主体部分进行了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更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运作,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该变更事项也不会影响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增加汉王制造有限公司成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向汉王制造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并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崔学良、李凡发表意见如下:此次募集资金的调整仅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生产系统建设部分的实施主体部分进行了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管理,更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运作,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该变更事项也不会影响公司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汉王科技募集资金项目使用的调整,已经汉王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出具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同意汉王科技增加汉王制造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用本次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汉王制造增资。
八、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生产系统建设部分的实施主体之事宜的生效
本次增加汉王制造成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向汉王制造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之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意见;
4、中德证券关于汉王科技增加汉王制造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用本次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汉王制造增资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6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3月22日召开,会议提议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4月9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地点:公司一楼116会议室
3、会议期限:半天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1日(星期四)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4月1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修订《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增加汉王制造有限公司成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向汉王制造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的议案
5、审议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四、 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 年4月2 日(星期五),上午9:00 -11:30,下午 1:30 -4: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汉王大厦二层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6会议室
3、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4 月6 日下午4: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五、 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人: 朱德永
联系电话:010-82786816
传真:010-8278678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三层
邮编:100193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4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0 年4月9日(星期五)召开的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议案二
审议修订《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三
审议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增加汉王制造有限公司成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向汉王制造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的议案
议案五
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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